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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将多路阻击逃废债

发布时间:2017/12/4 16:56:26

 《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通知》指出,“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失信录入将使“老赖”在银行贷款、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住星级宾馆、出国出境等方面受到限制。

  打击逃废债早已形成银监会、金融办、公检法机关等部门联动之势,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全力围剿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加大对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持续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制度规范,严厉惩戒被执行人失信行为。

  另据消息,银监会法规部正在制订打击逃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废债的通知,中国银协也在制订中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管理办法,多路阻击逃废债态势已然形成。
 近日,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设在银监会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政策落地,“现金贷”行业将迎大洗牌,上千家平台面临整顿清理。

    《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通知》指出,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对当前“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行业存在的高额息费、不当催收、多头借贷、高杠杆、风险扩散等问题,《通知》做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通知》对“现金贷”的定义更加宽泛,“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的消费贷业务均在此次整顿范围之内,P2P开展的符合“现金贷”特征的业务也在整顿之列。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通知》对于“现金贷”并未做严格定义,只是规定“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小额信贷业务都需要符合这一要求,范围比较大。

    据悉,目前部分“景德镇汽车不押车贷款”机构依靠“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方式扩张较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有关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24%以下支持、36%以上不予保护。《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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